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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0101 耶穌是我們的主 (林後4:5,羅14章)        編號 /  526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Feb 4 06:07:3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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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我們的主 (林後4:5,羅14章)

重點摘要:

主與僕

講「耶穌是我們的拯救者」,那表示我們很弱、很爛,需要被拯救;講「耶穌是我們的主」,可能就剛好相反,因為僕人不僅要忠心、聽話,重要的是,僕人要很能幹、會辦事。我們需要積極主動去做主人想要我們做的事情。

有疑問的是,當我們尊耶穌為主,但在現實世界裡,你的老闆、你的不信主父母或丈夫作你的主時,這兩者應如何調合?這是很困難的事。

在彼得前書2:18這樣講,「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這已經很痛苦了,偏偏後面還意猶未足地加上一句,3:1,「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二段經文加在一起看,就是: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雖然使徒行傳裡有加進來一節經文「平衡」一下,「我們順從神,不順從人」(徒5:29),但無論如何,那還是叫我們非常非常痛苦的。

聖經字句需靈活應用

但是,各位如果跟我接觸久了就知道,我日以繼夜、千言萬語、天天講,無時無刻都在講的,就是「因信稱義」。我始終講的一個重點是信耶穌,另外一個重點就是:你要對耶穌有絕對、完全、徹底的信靠,但是應用在人間(包括教會、家庭)時,則是相對的,需要靈活運用。這靈活就是要有彈性。

很多弟兄姊妹常常掛在嘴邊的是,「我們要把信仰生活化」,或「我們要把聖經應用在我們的生活」,這句話是錯誤的!!!因為信仰在很多時候是沒有辦法生活化的。

誠然,神的話是字字句句都是真實可靠的,這句話我比你更清楚相信,但是,「有人打你的左臉,右臉也給人家打」,這句話,請你應用看看?!「有求你的就給他,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也請你應用看看?!

想要把聖經生活化,想要把主的教訓運用在生活上的人,我覺得此人根本沒有仔細讀聖經,他如果認真讀,會發現很難應用的。

我說這話不是叫你不要應用,重點還是在於你要信靠神,因信稱義的人,知道怎麼做都不會完全,但還是很誠實、勇敢地在這世上生活。
我很不喜歡成為一種律法主義者。你要結婚了,告訴你要如何,才算相夫教子,給你一大堆清規戒律來綑綁,各位,律法固然不能廢掉,但律法絕對不能叫我們稱義,我們需要的是,信靠上帝。

我常常在教會聽到有一些愛主,但腦筋像漿糊的姊妹,在做婚姻輔導時,遇到那些在外頭包二奶、家暴的老公時,卻是勸受害婦女要忍耐、要寬恕,焉知這些惡劣的老公,哪一天不會悔改信主云云。

這種話給我聽見的話,我是不會這樣勸的。我這人很實際,直接訴諸:第一、妳去學空手道,或叫人痛毆妳老公一頓,打到他看見妳就怕;第二、如果妳打不過他,或嫌麻煩,那麼就找律師辦離婚。

又雖然妳可能沒有惡老公,卻有可能有惡鄰居、惡房客、惡房東,這類事情總很多吧!這些惡人通常有病,又有錢有閒,天天來纏你,你估計一下,跟這種人打官司可能要十年八年,花錢又不得安寧,你如果不要付這代價,那你就搬家或和解或讓他。如果對這人你覺得是非用強硬的辦法不可,你也願意付上時間金錢的代價,那就打官司。
這就是靈活的運用!

我們對任何人,再壞的、再大奸大惡的人,基督徒對他要有愛,但,關鍵在愛的方式不一樣的。你愛人,基本上是對他好,但也可能應該要停止他的壞。當我們在縱容惡人時,那惡人只會更壞,所以,要如何愛他?就是要減少或停止他的作惡,那常常是沒有鞭子辦不到的。
那叫人饒恕七十個七次的是耶穌,但嚴厲責備人,罵人是狗的,也是耶穌。亞伯拉罕為所多瑪、蛾摩拉(實際上是為羅得)禱告,向神祈求六次,求神赦免,但當有外國的軍隊來傷害羅得時,亞伯拉罕自組了一個自衛隊,把外國聯軍都打敗。摩西為人謙和,不斷地為悖逆的百姓禱告,但當他們嚴厲得罪上帝的時候,摩西拿出劍來,一天之內,殺了幾千個拜偶像的人。由此可見,劍和鞭子不是不用的,只是運用時,需要很大的智慧。

信神、愛人

我這裡再提到「尊主為大」,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喜歡用尊主為大來暗渡陳倉,也就是我們嘴巴講尊主為大,其實是在藉著主的話來滿足自己的意思。也就是剛好某一節經文對自己很有幫助,就藉這經文來打壓人,讓人沒話講。

你看看,在羅馬書14章講到羅馬教會的問題,第1-6節,「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感謝主,保羅不逃避問題,他也不講含糊的話,在聖靈默示下,他提到兩種基督徒的問題。

兩種基督徒

這很稀奇,一般我們印象中,軟弱的基督徒,就是指那種不讀經、不禱告、不好好聚會,喜歡上網、看電視,穿得又不大正經的那些人。至於剛強的基督徒,我們印象就是都勤於讀經禱告、愛主又服事、穿得規規矩矩、講話也規規矩矩的。但,保羅講得剛好相反。

觀之以上經文,保羅所說的軟弱的基督徒,反而就是有很多清規戒律的。這個東西不能吃、那個東西不能碰、主日要來聚會、退修會要來參加、禱告會要去,這種人就是保羅說的軟弱基督徒(希望各位眼睛不要掉出來),易言之,就是「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

至於剛強的基督徒,就是「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軟弱的基督徒說:「你一定要在主日聚會」,剛強的基督徒說:「我哪一天聚會都可以,週一、週二、週三、週四、週五都一樣,哪一天聚會都可以」。軟弱的基督徒是:「有酒精的飲料我不能喝,這湯裡有豬血我不能吃,我是一個好基督徒,聖經講這不能吃的,所以我不吃」。剛強的基督徒說:「這是酒嗎?太淡了,拿那沒顏色的酒來!豬血?再多放兩塊,我最喜歡吃」。

各位,你要殺我之前,請先看聖經。「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在當時的羅馬社會,所有市場賣的肉,一定都是祭拜過的,只有蔬菜,神明才不吃,所以,有那軟弱的基督徒,不敢吃祭拜的東西,只吃蔬菜,你說那叫剛強,但,對不起,保羅說那是軟弱的。

你說:那但以理也沒吃肉啊!是這樣嗎?各位,看聖經要看清楚,在但以理書10:3「美味我沒有吃,酒肉沒有入我的口…直滿了三個七日」,換句話說,他只有二十一天沒有喝酒吃肉,二十一天之外,他是吃肉也喝酒的。

所以說,有人以為自己戒這戒那,表示剛強,但保羅說那是軟弱的,是信心軟弱的。這種人天天就活在一個鬼影憧憧的世界裡,看個電視,「下流啊!」;看個電腦,「下流啊!」;報紙打開,「下流啊!」東區的街市、櫥窗,「下流啊!女生怎麼可以穿成這樣?」我有個學生,是個很好的牧師,卻經常批判時下教會的文化,「康牧師啊!現在教會真是墮落啊!居然有人提倡可以在星期六或星期一主日崇拜」,這就跟我這裡講的是一樣的。

不過,我可不希望你們聽完我講的,就因此說,那我以後星期天就不來聚會了,我絕對不是說你不要好好在主日敬拜,你不要用聖經上給你自由的話,作為你情慾放縱的藉口。

絕對的事與相對的事

以上講的都是相對的。然而,對於基要信仰,那是絕對一吋都不能讓的,所謂基要信仰是什麼?就是三位一體、基督的神人二性、因信稱義等等,那很重要,是基本的教義。就是我們從小在基要派長大的人都必須有的訓練,這些是不能容讓任何一步的,而且要越來越認識。
絕對真理是大是大非的問題,沒有和稀泥的餘地。保羅在加拉太書裡,在安提阿教會說道:「如果有人來傳一個福音,跟我傳的不一樣(他很自大),不論那個人是使徒,是天上的使者,如果傳的福音跟我傳得不一樣,那人要被咒詛」。彼得不與外邦人一起吃飯,表面看起來是小事,其實是表示「一個人得救是不是還要受割禮,耶穌在十字架上死是不是足以拯救你,還是你需要再守一些清規戒律?」的大事。當然這答案是不用,耶穌在十字架上死就足夠了,你不可以在加任何一點東西,那是大是大非的事。

相信主能使他站住

常常有牧師及教友跟我抱怨:「康牧師,我們的教會有這種執事、同工或牧師,你說我還能做下去嗎?好恐怖。」碰到這些事,我也會說,「弟兄,您沒看過聖經嗎?這種事自古就有,教會從舊約到新約,什麼時候聖潔、善良過?什麼時候沒有天大的問題過」?牧師或領導人有錯誤,我在歷史上、在聖經裡看到,教會領導人沒有一個好的。從亞倫開始,除了非尼哈、耶何耶大以外,沒有一個大祭司好的,包括在耶穌時代的大祭司,就是把耶穌釘死的。耶穌時代的聖殿和大祭司,真的像曹雪芹說的賈府一樣,只有門口的兩個石獅子是乾淨的。但是耶穌可是仍然在聖殿裡論道,祂出來工作時,也是照著規矩,納稅給羅馬人。屬世政府縱使不好,仍然是上帝設立的權柄,我們要順服,不能廢掉上帝的律法。所以,我們有最嚴厲的態度,也有最寬鬆的態度,我們對基要信仰最嚴厲,對基要信仰應用在生活中有相當多的寬鬆,而那寬鬆是建立在對上帝的信心上。

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因此,你如果覺得星期天不來崇拜就不是個好基督徒、或覺得要作好基督徒就不可以工作、餓肚子,如果你是這樣的人,保羅不但沒有說你要讓步,他說你要意見堅定,很好!我們都很尊重你,只是我不這樣做而已。

而意見堅定的人,就是「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所以你吃雞血、豬血,都是為主的,如果你覺得這不太好,那就不要吃,你做什麼都是為主做的。同理,你去非洲宣教或唸神學院,也應該是為主做的,不可以因為談戀愛失敗、考試考不上,萬念俱灰才去,那不是為主,是為自己。

一切靠主做、為主做

一切為主,一切靠主。當你有愛的時候,當那對方讓你真是多喜歡、多高興的時候,你會巴不得多為他做一點事。你心裡沒有主的愛,你不會想為主做事;所以我們求聖靈幫助我們,讓我們不斷的領受神的愛,讓我們不斷知道神是多麼愛我們。

這裡也說到,「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論斷不是不可以,神叫我們不要論斷,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你不要把自己當上帝,因為只有上帝才能有最準確的論斷。我們不是上帝,但我們卻不是不論斷,因為在有限的罪惡世界,有限的聰明智慧經驗裡,神也要我們常常、時時刻刻論斷或判斷:我應該買什麼樣的東西、應該去什麼樣的教會、應該嫁什麼樣的人等等。如果你沒有,就實在不是人,而是一團漿糊。

什麼是「為主活」?

我不希望把講道講成道德訓勉,變成口頭禪,那就很糟糕,羅馬書14:7-8,「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這話如果不是聖靈常常讓你重溫、經驗的話,這話不但虛偽,而且非常沈重。

我覺得你完全不值得為黨、為國家、為領袖、為父母、為任何人而死。甚至,如果沒有聖靈光照,就算你為主而死,我也覺得那也是不正常的。像岳飛、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什麼「意映卿卿如晤,我實在是很愛妳,但我要為中國而死」。很偉大,但不正常,我們中國人有太多這種不正常了。

真正為上帝而活,是上帝的愛在我們裡面:「你是如此的愛我,我知道,而且你會繼續的愛我,當我全然領受你的愛的時候,我是這麼的幸福」。我們在領受上帝愛之後就有一種對祂愛的反應,就會很想去愛上帝。

就好比我加班到十二點才回家,明天早上又要出差,六點就要走,但今天晚上凌晨三點有世界杯足球賽決賽,我在兩點半就把爆米花等一切都預備好,先上好廁所,電話都拔掉,手機都關機,不需要有人提醒,因為你的心在世界杯足球賽上,所以就會主動把一切干擾去掉。你看重它、喜歡它,就會這樣做,也就是當你有愛的對象時,你就是神經病了,對上帝的愛應該是如此才好。

這例子千千萬萬,但一用到上帝身上,我們就通通不知道了而已。請原諒我一再囉唆,實在是因為我們對主太遲鈍,但我要說的是,人在為什麼活?人在為錢、為權力、為愛情、為自由、為知識活。這些都偉大,但如果你知道上帝為你死,你會為祂活、為祂死。是上帝先來找你,為你死,你就會為祂活,我們是祂的人。

各人必要在神面前交帳

回到羅馬書14:10,「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你要論斷人嗎?你要輕看人嗎?你覺得他信心太差了嗎?你覺得他怎麼這樣亂來?需知我們一切的事,每個人都要向神交帳的。12節說,「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不管你是不是基督徒,你都要交帳的。

不叫人跌倒

14節,「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所以不潔淨的不是那些外在東西,是我們的心不潔淨。

不潔淨的心要讓它良善,那是需要不斷操練的。就像你看到別人比你漂亮而不嫉妒,這需要操練,需要無比的操練。因為我們人真是很不善良,常常喜歡損人也不利己,所以我們要操練,盡量不要讓人家跌倒。

為愛主而自我約束

15-16節,「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所以,你為了食物叫人家憂愁,何必呢?你有自由可以吃喝沒錯,但你這種自由會造成不懂、軟弱的人的毀謗,你就不要吃喝,就犧牲,你不要讓人跌倒。這是自我約束,你要想到是愛主,你要覺得做得很喜悅。

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後面22-23節,保羅繼續說到,「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基本上,我們希望我們信靠主有自由,如果你真的有很多自由、聖潔、良善,希望再加上一個:為著不讓人家跌倒,你約束你的自由。當然我們也很希望那些動不動就跌倒的人也能剛強、堅固一點。
我們有自由,但我們更有主的愛,讓我們的自由是願意為弟兄捨棄這些合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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