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倫理回應

前一篇     後一篇     修改     回"公佈欄"

標題 / 嚴重的小事        編號 /  36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Thu Oct 14 11:39:41 2010
文字PDF / 1       講道MP3 / 
嚴重的小事

哥林多前書23-32,「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 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我們若是先分辨自 己,就不至於受審。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


某次主日有人對我說,他那天心懷恨弟兄,所以不敢領主餐。

我痛駡,「你以為你敬虔啊!你以為你沒恨弟兄就可以領主餐?去地獄吧!
「我們領主餐,是憑主的血,不是憑自己的任何善行。你竟敢因任何理由不領主餐?你竟敢錯過這莫大的恩典?你竟敢不主動積極的排除萬難,使你可以每次到施恩座前領主餐?」

你說,「我排除不了這難處,我犯罪了。」

「閉嘴,你這褻瀆神的人!你不相信主的寶血能洗淨你的罪?你得罪主,要到幾時?
「你犯了三大罪:1. 恨弟兄,2. 不信主的寶血能洗淨這罪,3. 不渴慕主餐。」

任何人妨礙了救恩,不論是新保羅觀,或是這位可憐的弟兄的想法,都引起我全身發抖的憤怒。(加1:8,「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

因信稱義,我始終只有這句話。 



 
文字PDF / 1       講道MP3 / 
發佈者來自/67.171.200.97

前一篇     後一篇     修改     回"公佈欄"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