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過去、現在、未來》(Carl Trueman著)中譯本序
來昌按(我將我的原序做了一點更動)
改教運動是指:16世紀,馬丁路德指責天主教而引發的變動。華人文化的「入世」、「務實」使華人學者對這運動不感興趣,最多把它看作太平天國式的社會運動(農民起義、資產階級革命等),沒有進入神學和信仰的層次。西方福音派的大趨勢是反改教運動,這些大趨勢,包括福音派史學家龍頭樂馬可(Mark Noll)指出改教運動過時了;包括牛津運動以來,福音派名人紛紛回羅馬;包括辦聯合佈道會及合一運動的福音派要跟羅馬合一;包括新保羅觀反路德;包括巴特和受他影響的福音派重釋加爾文。這些發展日益讓人對改教運動生疏、誤解、並反感。
在這個大趨勢中,改革宗神學家卡爾·楚曼(Carl Trueman)的小書《宗教改革:過去、現在、未來》精簡準確的推介改教運動,難能可貴的澄清歷史,指引未來,筆者希望本書能促進華人教會對神、對十架神學、對基督完成的榮耀救恩有較正確的認識,而會謙卑、會歸正、會改革得更合神心意。
改教運動是怎麼回事?
一般人對改教運動的認識就是批判教會腐化、反對贖罪卷等。這固然是歷史因素之一,但不是重點。天主教在改教運動前後,對自身的道德及管理的錯誤有反省和整理。改教家並不是最關心「天主教的敗德」。改教家絕不是像倪柝聲或很多華人獨立教會,要建立一個「完全合聖經,完全由得救得勝的聖徒組成的教會」。那是重洗派和烏托邦教派思想,並不合聖經。
改教家不僅不走、而且拒絕完美主義。改教家知道,在主再來前,人間教會和聖徒只能靠主繼續成長,而不會完全。【路德說:我們同時是聖徒(義人)和罪人。】改教家最關心的不是「天主教的敗德」,他們最關心的是「天主教的敗信」──天主教的教義敗壞了使人得救的信仰。改教家指出,人做什麼事(道德)都不能承受永生、不能進神國、不能得救(路18:18、24、26);只有相信「凡事都能」的神(可10:27)才可承受永生(約3:16)、進神國(約3:5)、得救(徒4:12)。路德、加爾文等改教家是在告訴人:慈愛的神,如何在基督裡、在基督的十架上,成全他對人的拯救。
當路德後來理解神在基督裡成就的事,他才真正明白罪的嚴重,以及神的拯救之恩多麼地徹底。對加爾文和其他改教家來說,也是如此:他們的神學跟主耶穌基督的位格與工作結合在一起;他們對基督高度重視(唯獨基督)、對罪深刻理解(唯獨信心),以及對神奇妙恩典(唯獨恩典)讚嘆(榮耀唯獨歸給神)。人若看輕其中一項,就會連帶看輕其他幾項。(中譯1章6頁)
福音主要不是談到任何特定人士對神的經歷;而我們若要正確的講這類的經歷或見證,這見證就必須反映出神在基督裡成就的奇妙大工。然而,我們常常發現:見證變成只是在表達個人對神的經歷。若容讓這種見證蔓延下去,就會使福音派漸漸邁向自由派。因為歸根究底,自由派其實就是將信仰上的真理縮減為個人或群體在信仰上的自我感受。(同上)
改教家強調:神的恩典,神在基督裡的恩典;稱義只能靠恩典,只能在基督裡:羅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11:6,「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加3: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
改教家沒有曲解保羅;因信稱義的道理是耶穌教導和成就的。路18:13-14,「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耶穌)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
改教家沒有用新約否定舊約,新舊約是一致的。希伯來書11章的信心偉人多是舊約人物;以賽亞書64:6,「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
路德和加爾文,根據聖經(唯獨聖經),把罪人的困境和神榮耀的救法宣講出來,這是改教運動的精神及核心。
這種精神就是路德強調的「十架神學」。華人教會在講十架神學時,往往像電影《基督受難記》那樣,他們以為十架神學就是強調:基督和基督徒的生活是受苦受難的,是可憐悲慘的。這不是路德的意思。
十架神學家看待這起事件(道成肉身和被釘)的方式,是透過信心的眼睛,以及透過神啟示自己所提供的標準。所以,他們看見一幅截然不同的圖畫:不是一個罪人,而是唯一無罪的那一位;不是失敗,而是勝利;不是憤怒,而是憐憫。我們在十字架上看到的,不是一位罪犯的失敗,而是那位榮耀君王的勝利;不是邪惡勢力的得勝,而是善勝過了惡;不是神降下令人絕望的咒詛,而是神賜下的福份。(2章2-3頁)
這話可以講得完整一點。十架神學是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5:21);是表面神慘敗,實際神全勝;是神的憐憫呈現在聖子替我們承受神的憤怒上(賽53:10);是基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路24:26);是基督為我們成了咒詛,使我們得到亞伯拉罕的福(加3:13-14)。
「十架神學」在路德之後就一蹶不振,尤其在「自由神學」肆虐的德國路德宗。在司布真的浸信會中、在宋尚節的佈道會裡,我們還更能聽到看到神大能的彰顯。不錯,自由派神學家,如莫特曼,也講十架神學,他們
在二十世紀,重新發現:十字架是神學研究的核心部分。但這主要不是由於自由派接受聖經對基督受難的記載,而是由於苦難真實存在的緣故。這苦難,包括二十世紀發生的種族大屠殺,或是指許多國家所經驗的災難性貧窮。因為苦難越來越明顯成為人類經驗所不可或缺的部分,所以自由派神學家就試圖強調聖經教導的這個層面,而我認為他們主要是想在這種黑暗局勢中為基督教神學辯護。就像在此之前的「社會福音」一樣,這種「苦難福音」抓住了基督教的一些真理,但它在強調這些真理時,卻犧牲了其他的基督教基要真理,例如「世人都犯了罪」的真理。(2章3頁)
十架神學強調聖子取了肉身,以人類的軟弱之軀來履行律法一切要求,來忍受違法該受的一切痛苦和羞辱。這不僅在救恩論上,是重要的「歸算」和「代贖」觀念;在基督論上,是正統的迦克敦信經的應用;而且在牧養和倫理上,是信徒得安慰、鼓勵、盼望的唯一道路。否認或曲解基督完全神性和人性的異端,會敗壞教會的見證,奪去信徒的平安。
路德有一句名言:「若你要跟我談論神,就別忘了跟我談論祂的人性。」這句話的重點很簡單:神是在基督的道成肉身裡,向我們顯明:祂是一位恩待我們的神。路德因以下的事實而歡欣,即他敬拜的不是一位離我們很遠的神,不是一位獨裁的暴君,也不是一種抽象的哲學原理。他所敬拜的乃是一位親近人的神,祂甚至親近到穿戴人類的肉身;這位神滿有憐憫,祂預備要迎接罪人進入祂的同在,猶如他們從未犯過罪一樣;這位神也極為慈愛,祂樂意救人脫離身體和靈魂的各種綑綁,以致他們可以認識真正的生命;這位神至大,卻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在十字架上承受可怕的死亡,好叫信徒可以永遠不死。(2章4頁)
基督的人性位居路德的神論的中心,因為基督的人性使我們看見神的憐憫與恩典。這就是為何路德如此關心基督的人性臨在於聖餐當中──他無法想像神能在基督的人性以外,以祂的恩典與我們同在。我認為路德在這件事上過於誇大其詞,但我們可以理解他所看重的事,即他認為神的憐憫只會在耶穌的人性上彰顯出來。此外,對路德來說,位居中心的不只是基督的人性,更是指祂受苦的人性。因為神得勝的恩典,是在十字架上,是在這死亡的黑暗、痛苦和悲慘上,以如此奇妙又奧秘的方式,向那些有信心之人顯明出來。這就是為何路德的整套神學可以相當準確地被歸納為:不斷嘗試指引人來認識神在肉身中(拿撒勒人耶穌)顯現,並祂釘十字架。
為了帶領我們進入天堂,我們可以說祂必須先把我們丟進地獄;這也就是說,為了使我們品嘗福音帶來的自由與喜樂,祂必須先使我們對自己的義感到絕望。(同上)
改教運動不僅把救恩完全建立在信靠基督上,不僅把榮耀完全歸於神,而且也給信徒動機和動力來效法基督,捨己愛人。約13: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很多人都知道印刷術的發明,使路德的著作和德文英文聖經迅速流傳,這是改教運動成氣候的重要原因。本書提醒,神的道被印刷和閱讀的確寶貴,但同樣、甚至更寶貴的,是神的道被傳講和聆聽。只有在基督裡,在神書寫和傳講的道裡面,人才能找到恩典的神。傳道不只是傳播(preaching is not simply communication),傳道是把神帶到會眾當中。以賽亞書66:2,「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
改教家提醒每個時代的人,基督教主要不是提供一套道德法則,我們以此法則常常內省;基督教是要我們向外看,看那我們所扎、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猶1:21,「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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