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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0807 第九、十條誡命 (出埃及記20:16-17)        編號 /  621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Fri Apr 10 04:10: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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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害人」

這個誡命裡有些部分,我不太敢表達,求主幫助。第九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害人」,重點是不可作假見證,還是不可害人?兩個不太一樣。

可有彈性嗎?

我們可不可以作真見證,說真話,以至於害人?最有名的例子喇合。當耶利哥城的人來詢問那兩個探子時,喇合如果說真話,那兩個探子就死定了。所以,在那種情形下,是不是要說謊? 

很多解經家說,神沒有稱讚她說謊,神是稱讚她有信心,但這沒有解決問題。因為如果不說謊,很難表達出她的信心。所以,這個誡命的重點到底在「不可以作假見證,還是「不可以害人」?如果說出真話會害人,是不是就不要說真話?如果不害人,甚至要幫助人,是不是有時要作假見證?

在十誡裡,並沒有我們常常強調的「不可以說謊」,但很多人把這一條誡命跟第三條誡命「不要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連在一起,說「要誠實」。

我們絕對肯定,神是真理,沒有虛假,神也要求我們善良、誠實,但在罪惡世界裡,是不是有時我們必須有一些其他考量,在錯誤和傷害中取其輕的?

以弗所書4:15,要「用愛心說誠實話」。我不知道重點是在「要有愛心」,還是在「說誠實話」?沒有愛心的誠實話是不是不能講?這我想你會同意。當我們說實話時,要考慮到造不造就人。一個女孩子臉上長了天花,你不能說誠實話,「你好難看」,當然也不必講,「你很好看」。這不是鼓勵你說謊,只是我們有時要靈巧像蛇。

我先跟各位講,上帝絕對善良,也要我們善良,包括誠實。就跟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一樣,這是不可以的事,我們也沒有鼓勵人這樣做。但如果有人這樣做,怎麼辦?你不可以殺人,但殺了人要怎麼辦?你不可以姦淫,但姦淫了怎麼辦?你要不要兩害、三害、四害取其輕?我們講死刑時,我們基督徒並不喜歡死刑,不喜歡人死,因為上帝不喜歡任何人流血。但當人有罪惡、殺了人時,應該怎麼樣處理?

聖經裡,十四個「說謊、且沒有被責備」的例子:

 1、收生婆欺騙法老

收生婆違反了法老的命令,存留了希伯來人的嬰孩。當法老來問時,她說,希伯來人太強壯,我還沒到,她就生下來,所以來不及殺。然後,「神厚待收生婆,叫他們成立家室」(出1:15-21)。新約也稱讚她們。

 2、喇合欺騙耶利哥城

喇合把兩個探子藏起來,然後告訴警察,「他們來又走,去了哪兒,不知道」。她真是陳年老妓,說起謊來面不改色,但聖經稱讚她,約書亞記6:17,神特別吩咐:「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只有妓女喇合與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她隱藏了我們所打發的使者」, 6:25,「因為她隱藏了約書亞所打發窺探耶利哥的使者,她就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希伯來書11:31,「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雅各書2: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3、約書亞欺敵

約書亞欺敵,就是在攻打艾城時,因為第一次失敗,第二次他們就詐敗。

各位先不要吃驚,在西方基督教國家(尤其英美)有段時間,有些人有點像我們宋襄公的婦人之仁,覺得作戰只能光明正大,兩軍正面交鋒。所以美國一直到二次大戰後才成立情報處去偷人家的情報,才贏了,當然勝之不武。

有些保守的基督徒認為不可以跟小孩子講神話故事、童話故事,像睡美人、白雪公主等,理由就是那不真實。也有人覺得不可以玩「吹牛」這遊戲,因為這是「駱駝就吞進去,蠓蟲就濾出來」,欺騙。

 4、雅億欺哄西西拉

士師記裡有個女人叫做雅億,她欺騙西西拉。西西拉是以色列人的敵人,因為上帝站在以色列人這邊,西西拉的軍隊被打敗,西西拉就逃到老朋友雅億的帳棚來。

雅億也跟喇合差不多,吃裡扒外。她決心跟以色列人好,於是就欺騙西西拉:「請我主進來,不要懼怕」,就非常體貼,叫他先睡,給他蓋上被子。雅億看西西拉睡著了,就拿了把固定帳棚的橛子,從他鬢邊釘進去,西西拉就死了。而聖經上沒有一字責備。

 5、神教撒母耳欺騙掃羅

第五個,這可能最難講。耶和華厭棄了掃羅,就叫撒母耳去膏大衛。撒母耳說:「我怎麼能去?掃羅知道我去膏人家,一定會殺我」。耶和華說:「你就跟掃羅說,我要去向耶和華獻祭,你也就帶一隻牛犢到那裡去」。各位,你要說什麼,這是耶和華在教撒母耳如何去膏大衛而不致於被掃羅殺掉。

 6、米甲欺騙父親掃羅

掃羅要殺大衛,米甲是大衛的妻子,就把大衛從窗戶裡縋下去,讓他逃走。然後把家中的神像放在床上,蓋上被子,告訴軍兵:「大衛病了」。掃羅說:「把床一起抬過來」,結果裡面一個神像。掃羅就很生氣。米甲是雙重欺騙,掃羅說:「你怎麼可以這樣騙我」?米甲說:「大衛威脅要殺我」。

 7. 大衛要約拿單向掃羅套話

約拿單是大衛的好朋友,大衛知道掃羅要置他於死,就要約拿單去試探掃羅。大衛跟約拿單講:「我今天不到你爸爸那裡吃飯,我不在席上,你就跟你爸爸講,大衛要回他的伯利恆城去獻年祭。你看看你爸爸的反應是什麼」。

 8.大衛裝瘋

撒母耳記上21:13,大衛裝瘋,躲避危險。

 9. 大衛欺騙亞吉

大衛逃到以色列的仇敵,非利士王亞吉那裡。掃羅就沒來追殺。然後大衛也很聰明,就住到郊區去,不給亞吉惹麻煩。有很長一段時間,殺人放火、打家劫舍,又獻搶奪來的牛羊給亞吉,騙他:「我去搶了以色列的什麼地方」,其實不是,但亞吉就高興大衛效忠於他。聖經也沒有責備。

 10.大衛在軍事上也欺敵,撒母耳記下5:22-25

 11.戶篩詐降

押沙龍出於正義感、統治慾,造反要殺爸爸大衛。大衛知道押沙龍有謀臣亞希多弗投靠了他,如虎添翼,就伏下一個棋子,找他的弄臣戶篩,叫他假裝投降押沙龍,然後把押沙龍的狀況告訴大衛。這是很險惡的一步棋,但這一著成功了。

 12.婦人欺押沙龍的僕人

在這件事情裡還有一個欺騙,一個婦人欺騙了押沙龍的僕人,使他們走了別的路。

 13.以利沙欺哄敵人,在列王紀下6:14-21

 14.耶利米照王的要求欺哄眾首領,耶利米書38:24-28

這些例子,明顯是在說謊、欺騙,有的沒有被責備,有的是上帝的命令,有的還稱讚他們有信心。

這種題目,非常難解。各位,我們不要說謊、不要欺騙,因為我們的神是聖潔、善良的。但在罪惡的世界裡,我看這條誡命可能比較著重在不可陷害人,而不是不可作假見證。

人如果不敬畏上帝,我們會作假見證陷害人。公會為處死耶穌,就有很多人作假見證,說祂褻瀆了上帝。

有人說,那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也是來陷害耶穌的,就是要看耶穌有沒有違反律法。不過我覺得,那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詭計,那婦人只是行淫時被抓到。

在生活中我們求主憐憫,我們因信稱義,因主的寶血潔淨,我們才能潔淨。我們盡量誠實善良,但再誠實再善良,讓我們承認一件事:我們是嘴唇不潔的人,也活在嘴唇不潔的人當中,而且有的時候,好像真的要用不潔的嘴唇來避免一個更邪惡的罪惡。

另外,我要舉一個例子,跟最後一誡「不可貪戀別人的東西」有關。事實上,十條誡命都有關係,都在講到你信靠上帝,對神、對人該有的反應,就是愛,你應該有聖潔、善良的愛。而當人不聖潔、不善良時,十誡有它的要求時,我們怎麼去調整、怎麼去做?求神幫助我們。

第十條誡命「不可貪婪」

這條誡命的重點就是你要對上帝有信心。你的貪婪會引起好多個罪。

亞哈的貪婪

在列王紀上21章「拿伯的葡萄園」裡,有兩條誡命違反:一個是亞哈的貪婪,一個是那城裡的長老作假見證。

列王紀上21:1,「這事以後,又有一事。」上面一件事就是在講亞哈王,其實從人來看,你會覺得他饒恕敵人,結果是敵人對他變本加厲的傷害。這就是我們有時候需要有一定的嚴厲處置,因為人不都是善良的。

另一件事,你也會覺得亞哈真是不錯。「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瑪利亞王亞哈的宮。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然後拿伯拒絕了,拿伯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他說:「不行,不是我不賣,也不是我不給,這是以色列人的規定,土地不可以這樣買賣的,只可以在同一個支派裡面交易」。亞哈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

這件事看起來,一個國王這麼低聲下氣去講,倒是拿伯可惡、不識大體,像「釘子戶」,大家要「都更」(都市更新)、重建,就只有他一塊畸零地不賣,待價而沽。當人家拒絕時,他也沒有說殺,很了不起。各位,人的良善如果不建立在上帝上面,都是邪惡。聖經說亞哈是個壞王,但你要知道他壞在哪裡,這樣我們才能學到功課。

他悶悶不樂,王后看到就問:「你怎麼不吃飯呢」?我覺得耶洗別真是一個體貼的好太太。我跟你講最體貼的,除了妓女、二奶,另外就是小人。我們教會都是君子,所以常有人說:「教會都不體貼」。對不起,要聽懂我的話,這是諷刺。

亞哈就告訴她這事:「我要跟拿伯換地、買地,他就是不願意」。你看王后不但會安慰,還會鼓勵:「你不是以色列的王?快快樂樂的去吃飯,等一下我就會把那葡萄園給你拿來」。

各位,土地和一切都是耶和華的,神給了以色列人一個支派,你就算用買用換也不能拿到。這有時在罪惡世界,真是看不出它有什麼合理的。我們求神幫助我們,合理也好,不合理也好,就是信靠順服你的神,不要自以為聰明,不要妄論耶和華。

這裡很清楚,拿伯不是釘子戶,不是不合作、不是不配合,不是不想跟人合作,不是不想跟人和睦相處,而是違反了上帝的話,我怎能做?有的時候沒有辦法。彼得前書說你不要因為犯罪受到責打,你是因為順服上帝受到責打,那就有福了。我們不希望有這樣的事,但會有這樣的事。我覺得拿伯也很痛苦:「王啊,我何嘗不希望順服你」?聖經裡舊約新約都是,王是上帝設立的,你要順服,但有個更高的權威,「你的命令跟他衝突的時候我沒有辦法,你要賣、要換,我不是不合作,是沒有辦法」。他太敬虔了。各位你知道他是怎麼死的?邪惡的聰明人就是利用他的敬虔找到問題。

你記得但以理因為大利烏王喜歡他,把他升成總督、總長之上,就被他的同事陷害,他們說:「我們要找他的錯誤,只有在他上帝的律法中找到」。各位,這句話大錯特錯,但又非常正確。錯,是因為上帝的律法不會叫人犯錯;對,是在人間,當人上魔鬼當的時候,那忠於上帝律法的人就會被別人除掉。果然,但以理就是這樣被丟在獅子坑。

耶洗別也夠聰明,靈機一動,「要拿到這葡萄園,一定要在以色列人的律法中找」,因為拿伯說:「我不敢違反耶和華的命令」。各位,土地只有一種情形可以移轉:當你竟敢褻瀆上帝,這塊土地就充公,就不在你家族手裡。但拿伯敬畏上帝,不可能是個褻瀆上帝的人。於是耶洗別就買通了那城裡的長老、貴冑。

各位,最壞的罪,就是用上帝的名義來滿足自己的私慾。有了假見證說他褻瀆上帝,於是拿伯就被打死。

耶洗別真是賢內助啊,亞哈花錢都買不到,現在不花錢就到他手裡,你說這樣才德的婦人到哪裡去找?不,耶洗別很邪惡,你討先生的喜歡,可以大錯特錯,讓我們在每件事上尊主為大。

亞哈真是個壞王嗎?真的是。亞哈一聽,就去拿了。然後以利亞就用最嚴厲的話責備他。亞哈後來悔改,所以他的死刑執行延期。但亞哈到底哪裡錯?他錯在:在他心中,上帝不重要。所以,老婆要他拜巴力,他就拜巴力。他雖什麼法都不犯,但最壞的就是,別人作惡,他坐享其成,欣然承受。

第十條誡命,「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是十誡裡最講內心的部分。也很難說那個貪會過了合法的界線,就求主幫助,讓我們知道不管在心思意念或行為上,我們都不完全,我們只能因信稱義,只能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達到上帝的要求。

什麼叫「不貪戀別人的東西」?

什麼叫「不貪戀別人的東西」?你喜歡一個東西喜歡到,他變成一個偶像,讓你做出各種可怕的事來,譬如謀財害命。也用正面的來講,你貪戀這些東西,是你不以神給你的為足。所以遵守這條誡命,就是對神有信心。

路加福音12章,有一個人要請耶穌分財產,耶穌說:「我不幫你們分財產」,然後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耶穌沒有說不可以分財產,只是耶穌來不是做這事。另外一方面,你要分財產,表示你有貪婪的意念,所以耶穌說你們要小心,要避免一切的貪婪,人「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提摩太前書6:9-10,「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以弗所書5:5,「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不管是貪戀別人的東西、錢財,或你想要得到的榮譽、權力,你完全可以照著天賦、上帝給你的能力和你的努力而得到,這都不是壞事,但什麼時候「沒有它我就不快樂、就不幸福、就會死」,那就是偶像。

各位,只有上帝能成為你的唯一;而且單單只有上帝,那麼你可以擁有這世界上的一切。甚至我講得不好聽,大衛犯了淫亂,又犯了謀殺,神對大衛講的:「我把你主人的妻妾都放在你的懷中,你嫌不夠,我還可以給你,但你為什麼要貪人家的東西」?有時候人的罪惡就在這裡:「就是因為那不是我的,就特別想要」。

各位,只有上帝是我們永遠的盼望、永遠的喜樂、永遠的滿足、永遠的一切。我們吃、喝、玩、樂,上帝給我們,但這些東西不要取代上帝;也不要因為上帝沒有給你,你就貪。你可以求,這是聖經講的。但當上帝不給你的時候,你只有說阿們,因為祂的意思是好的。

各位,也不是叫你安於現狀。基督徒並不是安於現狀,是因為主。希伯來書13章說到,「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有時我們可能會貪戀別人的妻子,不是馬上想到淫亂,這「貪」的意思可以是:「我希望我老婆像人家那麼賢慧,或菜燒得那麼好」,這都是合理的。但是,再合理的東西如果你越了界(聖靈會告訴你),成為你最渴望的、最快樂的、一定要的,那個東西上帝就不能給你。但如果上帝沒有給你,你就不要一天到晚做白日夢,想多了,想到最後就邪惡。

讓我們對神有信心,以神給我們的為滿足,這不是消極保守,因為神給你的,詩篇說:「你張大你的口,祂會繼續的充滿」,瑪拉基書說,「你繼續拿量器,神會繼續給你充滿」,神可以給你很多,如果你用得恰當的話,神可以給你更多。什麼叫恰當,就是作忠心良善的管家。

「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我們並不是膽怯的說,「人能把我怎麼樣呢﹖」太多了,人能叫我害怕,人能叫我高興;人能提升我,人能貶低我;人能把我丟在獅子坑裡;人能叫我作總長;人能叫我被火窯燒死。但「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你們要剛強壯膽,在任何事上都知足,貧窮時候知足,豐富時也知足。

十誡,是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之上愛神、愛人。申命記31:6,「你們當剛強壯膽,不要害怕,也不要畏懼他們,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和你同去。祂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在罪惡的世界,我們有時候真是落單,死蔭幽谷,左右為難,四面碰壁;保羅講,「被打倒了,遭逼迫了,活命的指望都絕了」,好像沒有給我們出路。求主幫助我們有信心,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和你同在,祂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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