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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00926 死與活的現象 (以弗所書2:4-5)        編號 /  497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Feb 4 04:16: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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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與活的現象 (以弗所書2:4-5)

我們繼續再談死人罷!因為我們常常不知道自己其實是死人,我們早已習慣死在罪中了,從來不知道什麼叫清醒,所以我們需要不斷地被搖醒。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須提醒的是,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 這在馬太福音(22:32),馬可福音(12:27),路加福音(20:38)裡,通通都有講,所以,只有活人才擁有神,死人沒有,然而聖經裡關於死人的定義,不是一般我們認知上的肉體死亡,而是非常積極地抵擋神,你如果搞不清楚狀況,是非常嚴重的事。那是攸關你得救與否,天堂地獄的問題。

得救與否必須清楚的觀念

這個世界上只有兩種人,一個是活人,一個是死人;一個是得救,一個是沒有得救;一個是神的兒女,一個不是神的兒女。

這樣的分法不是按照種族來分,不是按照你的膚色、學歷、錢財、性別、工作、職業,不是因為你做某種事來決定你是活人還是死人。

我再講清楚些,也就是說,不是因為你出生在回教地區就是死人,不是因為你生在牧師之家就是活人。你不一定是受了洗或坐在教會聽道,甚至作了主工,你就是活人,你可能還是一個死人。不是因為你的職業是牧師就是活人,不是因為妳的職業是妓女就一定是死人。「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來11:31)。耶穌講過,「妓女比文士、法利賽人還要先進神的國」(太21:31)。

另外,我還要再說,滅亡還是不滅亡不是在外表上可以看得出來的,麥子和稗子是不大容易分出來的,死人和活人,從亞當夏娃墮落以後一直到主耶穌再來,是混在一起的。信的、心裡真正信靠上帝的,是活人;不信靠上帝的,是死人。但他們活在一起。

1)有一對兄弟,而且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對兄弟的時候,也是一個家庭裡的兄弟,但一個是活人,一個是死人:亞伯和該隱。

2)有一對夫妻,他們逃出大難,但一個有信心,是活人;另一個沒有信心,是死人:羅得和他的妻子。

3)有一對父子,都長在神的家裡,都聽到神的話語,都受了割禮、也都敬拜、讚美,一樣也沒少,但一個是活人,一個是死人:大衛和押沙龍。

4)有一對師生,他們一起做主工、一起行神蹟奇事,朝夕與共,但一個是活人,一個是死人:耶穌和猶大。

5)有一對同工,但一個有信心,一個沒有信心,後來就走到兩個不同的世界:保羅和底馬。

耶穌說,「「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路17:34)。「兩個女人推磨」,可能他們同事多年。「兩個人在田裡」,可能他們同工多年。他們做一樣的事、看一樣的聖經、形式上向一樣的上帝禱告,「取去一個,撇下一個」,一個是活的,一個是死的。聖經上的死人可以跟活人做同樣的事情,但他們事實上是死的。

死人,從聖經上講就是活生生地,生龍活虎般地抗拒上帝、不信上帝。你看亞當夏娃吃的時候,肉體沒有死,眼睛反而亮了。但聖經說他們死了,是因為他們心中悖逆上帝,那叫做「罪」,所以「死」在聖經裡是非常積極的一面。

死人會做的事情

弗2:2-3,「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悖逆之靈,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這都是死人在做的事情。不過,我現在必須解釋這幾個詞類的意思,以免大家誤解。

一、「隨從今世的風俗」是不好的,而且在約翰福音、保羅書信裡都有講,「不要愛世界,愛世界的,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等等。這些經文看起來好像就是要我們遠離世界。如果這個想法,導致妳稍微買一件流行的衣服、首飾,就是愛世界了,這是錯誤的。妳穿「陰丹士林」的衣服,就表示不愛這個世界嗎?那仍然是隨從風俗,只是隨從五十年前的風俗,五十年前的世界仍然是世界。基督徒並不是守舊的,如同基督徒不一定就是前進的,我們對這些並不排斥,神也給我們很多空間和自由。

摩西學會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死人也可以學這些學問的。一個死的人可以在神學院裡學一切學問,連最偉大的神學家也可以是個死人,因為他沒有信靠上帝。同樣的,一個活的人、一個基督徒,可以在佛光山唸個博士學位,甚至他修的是佛學。但以理就是、摩西就是,他們在埃及、巴比倫學了這一切學問。所以,不要以為你在神學院,你就是活人;也千萬不要以為你沒在作主工,你就是死人,有時候還剛好相反。

基督徒可以在回教國家、佛教國家,忠心耿耿的作公務員,做一切在那裡上帝要我們做的事情。但是,但以理從開始就立志自己不被玷污、不被任何東西玷污。摩西學會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而他的心是愛主的,「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來11:26)。我們在學任何一個學問時,求主讓那學問不取代我們對上帝的愛。

二、「順服悖逆的靈」,我們在這世上行事為人如何,我們的心是不是悖逆上帝的?我們對上帝的帶領,是在一種強烈的悖逆、憤怒、不喜悅當中?還是在一種順服、喜悅、接受當中?瑪拉基書中,很貼切地表達了這種悖逆的態度。

「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
悖逆的民就會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瑪1:2);
「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
悖逆的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瑪1:6)。

看看這像不像我們對上帝講話的嘴臉!我們根本一點都不怕祂,我們輕看祂。我們總是把最壞、最差、最後的這些東西給上帝。不但如此,我們還常常抱怨:「事奉上帝,哪裡有什好處?我信耶穌,好倒楣。那些不信的人真囂張,耶和華救他們脫離災難,耶和華不讓他們碰到艱難」。各位!我不是不知道各位生活的艱難,但我們求主憐憫我們,我們需要靠著十字架的大愛勝過這悖逆的靈:「你揀選我,這是你的愛;你讓我得到永生,這是你的愛。縱然我現在有這麼多艱難,我都不會說你不愛我」。當我們遇到這世界上的不公不義,我們基督徒不是不問,我們可以問,而且問得很大聲,但我們不是用悖逆的靈在問,我們是用謙卑的心在求告。

三、「隨己心所好去行」,這個定義你要搞清楚,否則,如果你解成,我不能娶一個我喜歡的人了;或者我不能到餐館點我喜歡的菜了,否則這就是死亡了,那是大錯特錯的。我們不會說人的慾望是壞的,這些基本上不是壞的,因為這是上帝造的,之所以壞,是這些東西成為我們的神時,那就壞了。

當你的強烈慾望得到滿足時,那叫做快樂。眼目的情慾讓你快樂,耳目的情慾讓你快樂,舌頭的情慾讓你快樂;吃到想吃的,看到想看的、聽到想聽的,不管是風景、美女、百貨公司新產品、音樂,你想的聽到、得到了,去了你想去的地方,甚至接觸到了你想接觸的(包括性)。你那慾望,滿足了,那叫快樂。上帝讓我們有那些需要,也讓我們那些需要得以滿足,那真是快樂。

但罪惡也在這裡。我們為了那些東西,不管是多麼合情合理合法的東西,到最後就忘記了主。當性成為我們的主、博士成為我們的主時,我們就會驕傲、自大,一旦失去了,那我們就患得患失,有時甚至非殺掉你不可。所以,慾望常常成為我們敵擋上帝的一個管道,相反的,基督徒如果這所有的慾望和情緒被上帝的道來管理的時候,那就會好了。

憤怒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因為憤怒也是上帝所造。上帝有憤怒,上帝所造的兒女也會憤怒。出埃及記32:25-30節,摩西的憤怒讓上帝消除了極大的憤怒,讓以色列人免了極大的災。民數記25:4-9,非尼哈的憤怒讓上帝跟非尼哈的家族立下了永遠平安的約。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1章,「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當你失去正義、沒有神來的憤怒,那就是一種懦弱。常常我們看到社區中有不守規距的人,隨地亂丟煙蒂的時候,你如果說:「唉,就原諒他七十個七次吧,他丟七百個煙蒂,我就撿七百個來感動他」,那不一定是慈愛,那常常是懦弱,因為他是黑道,你不敢得罪他,那不是真正的勇敢。

還有,貪心也不是罪惡,我們是貪得無厭的要聽到上帝的話、貪得無厭的要聽到詩班的歌、貪得無厭的希望能夠得到教會弟兄姊妹愛的關懷。當你對美好的事、對上帝、上帝的聖靈、上帝的善良、上帝的慈愛、上帝所賜的自由,你有貪婪的時候,還真怕你不貪心呢!我貪婪你的同在、貪婪你的慈愛、公義,我飢渴,求你充滿我,我們可以有非常多的對上帝的貪,那就真的是尋找的就尋見,祈求的就給你們,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然而,不信上帝的人、沒有上帝恩典的人,雖然可以做非常多的事,但他是被這個世界牽著鼻子走,沒有辦法擺脫的,當我們是順著自己的慾望去做,按著自己喜好去行的時候,最後不是無聊、失去了任何慾望,就是絕望。因為失去任何慾望,這也沒意思、那也沒意思,這也不好吃、那也不好吃,那就叫做厭世。你看到多少有錢人,最後就是厭世,因為所有的東西都引不起他任何快樂了。

感謝上帝,聖經從來不是只停在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中,我們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沒錯,但神憐憫、拯救了我們。

神有豐富的憐憫

弗2:4-5,「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當我們還作死人的時候,我們還敵擋上帝的時候,上帝憐憫我們。憐憫跟愛,基本上是一樣的意思,不過聖經在用憐憫這字時,比較強調憐憫者那種強烈的情緒,好像祂對被憐憫的對象會流眼淚、會很激動一樣。

在馬太福音18章講到有個僕人欠了主人一千萬銀子。這是不可思議龐大的數目,但耶穌用了一個很奇怪的字眼:「主人聽到了,就動了慈心」(太18:27),「憐憫」這字在新約有時就翻成「動了慈心」,強調那情緒。

如果是我,我想我應該沒有憐憫過任何一個欠我錢的人,我看到他會動了憤怒的心。但聖經說,神有豐富的憐憫,祂應該有豐富的憤怒,然而,祂卻有豐富的憐憫。

我在美國開車,經過一些很危險、治安很不好的地區,我甚至還目睹那些不良份子把人打到地上,看到這種情形,我是加足馬力鼠竄般地開走,我動了懼怕的心,怕那些人會來打破車窗,我的行徑不像牧師,倒像宵小,可是,耶穌卻說過一個比喻,有一個人經過強盜的地方,被強盜打得半死,一個好撒瑪利亞人看到,卻沒有像我動了恐懼的心跑掉,而是動了慈心。

還有在路加福音15章講到一個浪子,把爸爸的錢通通敗光,帶著全身豬臭味回來,聖經說,那浪子的父親還很遙遠的看到他來,就動了慈心,跑上前去抱住他,連連親他的嘴。如果是我自己的兒子,花光我的錢,丟了我的臉,他還敢涎著臉回來,我也毫不猶豫地遠遠跑上前去,不過,不是抱他,而是攆他出門,怕他玷污了家門,我是動了憤怒的心。

各位,聖經這三個地方,還有舊約何西阿書講到上帝是一個丈夫,以色列人是個人盡可夫的蕩婦,跟別人跑了,上帝看到她,就憐憫她。因祂的憐憫,叫我們活過來,叫我們有一個新生命、一個新的、豐富的生命,「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活人會做的事

弗2:6-7,「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最後,我講到活的現象。活的現象就是把上帝的恩慈顯給別人看。你是一個活人,你就不斷讓人家看到上帝多麼憐憫你。

馬可福音第5章講到耶穌到格拉森那地方。那個被鬼附的人是住在墳墓裡,行屍走肉的。我們可以說,假使沒有上帝,即使得諾貝爾獎、可以創造最偉大的文明、可以創造最好的食物,但凡是敵擋上帝的,就像這住在墳墓裡面的鬼、死人一樣。我們都像那格拉森被鬼附的人一樣,力大無窮,鐵鍊腳鐐鎖不住,沒有人能制伏他。各位,這世界上誰能制服我們?我們口服心不服,對老師不服、對丈夫、妻子不服,我們對上帝也不服。放縱自己,可是又覺得好痛苦。

那被鬼附的「他晝夜常在墳塋裡和山中喊叫」,我們也在喊叫,卻不知道為甚麼喊叫,即使喊破了喉嚨,這世界也沒人聽我的;「又用石頭砍自己」,不是常常有人愛吸毒嗎?不是常常有人喜愛喝酒嗎?我們每個人都喜歡過一個自殘的生活,我們甚至不喜歡離開鬼生活,耶穌說,那人不希望鬼離開,他覺得那是受苦。

可是當耶穌把鬼趕出來以後,那人穿上衣服,他原來不穿衣服的,充滿了羞辱、羞愧。當他穿上了衣服,希望跟耶穌在一起。耶穌不許,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各位!活人的特點,唯一的特點就是把上帝極豐富的恩典、恩慈、憐憫顯給別人看。

奇異恩典,前我眼瞎,今得看見。
奇異恩典,前我失喪,今被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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