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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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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他以黑暗为藏身处(诗篇18:11 )        编号 □  19
发布者 □  康来昌       发布时间 □  Thu Nov 3 08:35:5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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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黑暗为藏身之处(诗篇18:11)

  14岁第一次看约伯记,立刻被勾魂摄魄,欲罢不能。它有点像侦探小说:一个无辜的好人遇害,虽然没死,但遭凶手残酷虐待,生不如死。不过它又不似一般侦探小说,因为第一章就摆明了「谁干的」(Who did this)。但其中引人入胜的不在「擒凶记」,而是在法庭上,律师、被告、原告、检察官针锋相对的辩论,以及最后出人意外的结局。熬夜看完后,兴奋激动的心夹杂著同样强烈的困惑,耶和华为什么让约伯受那么大的苦?

  以下简述约伯记的内容:

陷害忠良?

  耶和华再三亲口见证「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的约伯(伯1:1、8,22,2:3)横遭奇祸,出自撒旦对耶和华的建议。

  注意:约伯记没说撒旦是魔鬼,而是神子(1:6)。他好像耶和华的眼目(鹰犬?)在地上「走来走去」(看看人是不是敬畏神?),「往返而来」,看到不对就打小报告?(1:7)

  撒旦认为约伯敬畏神是「利图自己」,「有奶便是娘」的成功神学,不值得夸奖,反应被考验考验。於是耶和华像历史上受小人挑拨的昏君一样,被「激动攻击约伯,无缘无故的毁灭他」(2:3)。

  先让约伯一日之间从大富大贵中丧子丧产,后「伸手伤他的骨头和他的肉」(2:5),允撒旦(他不仅是神的眼目,还是手足)使约伯「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2:8)。

  三个朋友闻讯来「为他悲伤、安慰他」(2:11),然而在约伯发出痛苦的不平之鸣后,朋友变成了神的辩护律师,甚至成为约伯的控告者(撒旦的字意也是控告者)。他们坚待「万方有罪,神独无辜、神不会错」,约伯受苦,肯定因为他做错,约伯不当抱怨,而应认罪。约伯则责备朋友「编造谎言,为神说不义的话、诡诈的言语」(13:3、7)。

  这场辩论是车轮战,三打一。约伯喊冤、怨神后,一位朋友替神辨白。约伯驳之,另一友反驳之。一来一往,朋友理亏,话愈来愈少,约伯理直,气愈来愈壮。

  我后来听看福音派在讲写约伯记时,几乎都是重复三友人的论点:约伯骄傲啦,有隐而未现的罪啦,神要磨炼他啦等等。这种敬虔的卫道不仅明明与前面神亲自为约伯的见证抵触,而且大快人心的是,最后居然被耶和华痛斥一番:「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42:8)。

  约伯的三友及福音派「编造谎言」,我们耳熟能详。引一段约伯惊心动魄的大胆言论:「主发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切齿」;「他(神)折断我,掐住我的颈项,把我摔碎,又立我为他的箭靶子。他的弓箭手四面围绕我;他破裂我的肺腑,并不留情,把我的胆倾倒在地上」;「我的脸因哭泣发紫」「我的手中却无强暴;我的祈祷也是清洁。」;「地啊,不要遮盖我的血!不要阻挡我的哀求!」 (16:9-18)。这样(以及其他)指控神的话,居然被耶和华认为比那些歌功颂德之词要正确,福音派岂不当多反省自己的护教神学?

无解之解

  三友词穷,另有以利户为耶和华拔刀相助。他的话了无新意,耶和华打断他及整个辩论,亲自披挂上阵,向约伯挑战:「谁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味不明」?「你岂可废弃我所拟定的?岂可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吗?」(38:2,40:8)很稀奇,耶和华的话也无新意,约伯、以利户等人都说过。但耶和华说完了,却办到了他人办不到的事:约伯「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42:6)。为什么?

  我接受存在主义的解释:客观的知识不能解决人生的问题,得有主观的「亲眼」才行:「我从前风闻有祢,现在亲眼看见祢。因此我厌恶自己」(42:5-6)。也就是说,约伯记似乎不认为人生的祸福可以找到合理的客观答案,在全能慈爱公义神的统管下,现今世界常有叫人匪夷所思的费解、无解现象,除非用信心的眼睛看,历史是毫无意义的。其实整本圣经都有这层涵意。

  举两个例子:

天机难测

  1.「雅各是我所爱,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3)。理由不是像许多福音派讲的:雅各好,以扫坏。而是「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理性和道德无法解释神的拣选。

  2.「耶和华使他的百姓生养众多,使他们比敌人强盛,使敌人的心转去恨他的百姓,并用诡计待他的仆人。」(诗105: 24-25 )。前两个「使」叫人爽快,第三个则叫人跌倒:法老和埃及人们何其无辜?被他们等待杀害的以色列人及男婴又何其倒楣?如何解释他们生前和死后所受的苦?

  面对是非不分,真假不明的世界,非基督徒连申诉的对象都没有,因为他们不信这位全能全善的神。他们不是无奈的认「命」,就是走「后现代」的为所欲为之路。对基督徒而言、我们是有福的,任何委屈不平,都申诉有门。虽然不少福音派用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在「护主」,在拦阻人诚实的说真心话,耶和华却仍像听约伯「犯上」一样的「侧耳而听、睁眼而看」(但9:18),为那些「虽然迟延,还要等候」(哈2:3)的人行事(赛64:4)。

痴痴的等

  等的时候,多半不好受。环境遭遇会不断的说:「你的神在那里呢?」(诗42:3),自己会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远离不救我,不听我唉哼的言语?」(诗22:1)

  然而这时候,基督徒除了呼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可9:24)是别无良法的。除了信心,我们无法走过生命中种种不可理解的遭遇。

  但就算有信心,基督徒仍是「对著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林前13:12),很多事是那样的荒谬悖理、不仁不义。「保护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觉」(诗121:4) 吗?为什么会「主啊,求祢睡醒,为何尽睡呢」?(诗44:23)不是「恶人必多受苦楚;惟独倚靠耶和华的必有慈爱四面环绕他」(诗32:10) 吗?
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经文,如:「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疼痛;他们的力气却也壮实。他们不像别人受苦,也不像别人遭灾。所以,骄傲如链子戴在他们的项上;强暴像衣裳遮住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眼睛因体胖而凸出;他们所得的,过於心里所想的。他们讥笑人,凭恶意说欺压人的话;他们说话自高。他们的口亵渎上天;他们的舌毁谤全地。所以神的民归到这里,喝尽了满杯的苦水。他们说:神怎能晓得?至高者岂有知识呢?看哪,这就是恶人;他们既是常享安逸,财宝便加增」;「祢把祢的财宝充满他们的肚腹」 (诗73:3-12;17:14)。

简单肯定的谬误

  我认为福音派在这方面给的答案太简单了。贤如路益师早期也未跳出「有罪受罪、有信蒙福」的窠臼。其实有些人固然因著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灭了灭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全军」,也有信心伟人「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受穷乏患难、苦害」(来11:33-38)。彼得被圣灵充满,讲一篇道,三千人悔改;司提反被圣灵充满,讲一篇道,被石头打死。神的意念常是无法预测的、隐藏的 (赛45:15),他的脚踪无人知道 (诗77:19);他的判断,何其难测(罗11:33)。这方面的批评,我在「路益师与苦难」中已说过,此地不重复。

  由於丧妻之痛,路益师重新思考基督徒对苦难及上帝的看法。思考的过程与结论就是这本《卿卿如晤》,和电影(以及其电视剧前身) Shadowlands(中译《影子大地》)。有人反对,说应根据诗篇23篇译为「死阴幽谷」,其实「影子」并不误。路益师有浓厚柏拉图主义色彩,认为地上一切不过是天上本物的影子 (来9:23-24 )。在《最后之战》中,路益师用Shadowlands来形容这个片面、不完全、要过去的世界,不少取材於此。其重点,可由下面的话概括:「我对神的认识并不真实。人对神的认识要不断的被破碎,被神破碎。神专破碎成见偶像。破碎的偶像不正是神作事的徵兆吗」?

隐藏的神

  丧妻之痛使路益师觉悟到自己对神的认识多么浮浅:「人能想出神也答不出的问题吗?一里路等於几小时?黄色是圆的还是方的?当然,也许我们的问题—包括许多伟大的神学及形上学问题—多半是笨问题。」这话不是维根斯坦说的:「说不来的事,就免开尊口。」(What we cannot speak about we must pass over in silence.),而是福音派大师的觉悟。(注:维根斯坦此语乃在在攻击形上学,不过他后期思想有改变。〔参Tractatus Logica-Philosphicus 6.53-4;7〕)

  关於神的事,常常不只没答案,有时连问都无从问起。这是圣经及神学上重要的一环。神有隐秘、不可知的层面( Deus absconditus 申29:29)。即使有默示的圣经,启示出的耶稣,使人「看见了耶稣,就是看见了父」(约14:9),人—包括最爱主最有信心的人—还是可能因种种原因而认不出、看不到、想不通神和他的作为。(注:路24:16;约20:14,21:1、4,注意「显现」和「不知」的对比。约12:36、38,注意「显露」和「隐藏」的对比。西2:2-3,注意「真知」和「藏」的对比。)

  奥古斯丁、阿奎那、加尔文都意识到这点。神秘派如Dionysius及许多否定神学 (Apophatic Theology )更强调神的不可知。路德、巴斯卡、齐克果、和巴特则用「隐藏的神」来攻击自信、乐观、理性的神学。 (这以福音派及与福音派的难兄难弟灵恩派、基要派为代表。有人把这三派对立,我则认为他们本质相同,不过是小节出入而已□都不太肯或不太能使用大脑)。

  《卿卿如晤》原著的出版值得提一下。路益师先在Punch杂志上用N. W. (Nat Whilk 古英文,意为:「我不知是谁」)发表一诗,后以 N. W. Clark (Clark原有 文士」之意) 之名将此书交出版商。审稿的是T. S. Eliot。二人关系素来不睦。路不喜Eliot的诗,Eliot反对路对《失乐园》的解释。Eliot初读对《卿卿加晤》反感 (他不知是路写的),再读就被吸引,并猜出是路的作品。

  牛顿有类似故事。他解决莱布尼兹提的数学难题,用匿名方式把答案寄到皇家协会。数学家Bernolli立刻猜出那是牛顿的手笔:「从爪子认出了狮子」(tanquam ex ungue leonbm)。

  《卿卿如晤》此书销路本来极差,路死后以真名发表,立刻洛阳纸贵,成为畅销书。南非黑权短袖,大主教Huddleston说:「这是伤心者最佳的帮助。它诚实的对死亡,又有神学的深度」。作家王文兴先生皈依天主,此书对其影响甚大。另外,宋美龄女士也由此得不少安慰。蒋中正总统过世时,当时华神院长戴绍曾应邀作家庭追思礼拜讲员。回来与我谈:「夫人说她很苦,信心软弱,难以度日。你看,给她这本书如何?」我说:「想不出更好的」。后来戴院长说:「那本书帮助夫人度过最困难的阶段」。在希望不是只帮助几个人的前提下,面对复杂的人生,福音派需要把视野放宽、思想加深,好给教会、信徒及社会实际点的建议。

福音派有转变吗?

  最近看杜博生(James Dobson)的新书∶《被神出卖》(Betrayed by God),略感欣慰。Dobson是福音派的重阵,向来有福音派那种「黑白分明、就是这样」的气质。不知是接触解决不了的家庭问题多了(他大概是全美最出名的婚姻家庭专家),还是不久前差点因心脏病死亡,这本书居然责备福音派忽略了人生的晦冥层次,常灌输「有信心就凡事顺利,百病不生」的成功神学,以至於许多信徒在虔诚求告后,因事违人愿,觉得被神欺骗而丢弃信仰。Dobson正告读者,神常常作一些似乎不合情、不合理、不逻辑、不公平、不正确的事。因此我们不能说∶「祢一定会、一定要这样」·而必须承认祢万事(包括我们不同意的事)都能作」(伯42:2)。

  而这正是「诚实的怀疑者」,哲学家J. S. Mill所拒绝的,他说:「如果神的良善与一般所说的良善完全不一样,甚至与我们所知的慈爱是相反的,那不等於说神是邪恶的吗?如果世界是由一位神统治,而他没有我所知的良喜和慈爱,那我不要信他。不论他能力多大,他绝不能强迫我敬拜他。如果那个良善和我所知的不同,我不颂赞他的良善;如果我不信靠敬拜颂赞他会被打入地狱,那我情愿去地狱。」( An Extamination of Sir Wilian Hamilton's Philosophy,1919)

  当然,J. S. Mill错了。圣经并未说神恶,圣经只是说神的良善美好非人能完全了解。但当福音派认为神的良善可在今世中完全经验时,那也不对。Dobson的新书应受欢迎。

同性恋

  最近还有一本福音派应多看、多思想的书:Stranger at the Gate。作者
Mel White(James Melville White)。他是许多福音派领袖(如 Jerry Falwell、葛理翰、Pat Robertson,Criswell)的撰文者(Ghostwriter)。又与薜华(James Kennedy)合作制片。

   W从小就对同性有特殊喜好,他认为这是罪,想用结婚来解决这问题。1962年结婚后,有个外表看来美满的家庭。他爱太太及两个孩子,却继续不断的被对同性的渴望所折磨。他找过基督徒心理医生,求助过赶鬼、按手、释放祷告,却没有一个管用。最后他有了婚外(同)性行为。「我等这一夜已等了几十年」,他抱住同伴,一面「感谢神给的机会」,一面「求他赦免」。之后他决定:「我不要再忽略并压制这种天生的、神给的本性需要」。

  W的双重生活包括与葛理翰共进早餐,讨论书写内容,再坐飞机与男友会面,「好像廉价连续剧的情节」。而双重生活不能维持太久,重压之下,他在1986年离婚,1991年宣告自己是同性恋。此书是他的自传。

自然不等於神

  关於同性恋,我有几点会挨駡的看法。首先,福音派和同性恋者犯了一个共同错误,他们都以为「自然」或「天生」是好的、可允许的,「后天」或「学习」来的就不好。(如天主教同意自然节育,但反对人工避孕)。所以福音派想尽办法要「证明」同性恋是后天,不是先天造成的。这是把自然当超自然。其实自然已堕落,不足为法。福音派应放弃粗糙的自然神学。

  其次,一件事如果是错的,不论先天后天造成的,它还是错的。我认为同性恋是错、是罪,有人天生如此,有人因童年被虐待(及其他原因)而如此。我同情,但不同意他们。

  但是,我不觉得同性恋应被另眼看待。圣经最斥责的罪人不是妓女、税吏,而是自义的法利赛人。不能赦免的罪不是杀人强奸,而是不肯悔改的骄傲之罪。

  因此一个常常痛悔己心,求神拯救赦免的同性恋者,和一个常常为自已不断动怒(或动淫念)而痛悔己心,求神拯救赦免的人,是应当同样被教会接纳的。

  不过我引White的书,主要不是谈同性恋,而是重复路益师和Dobson的提醒,因著我们不知道的理由,良善全能的神有时并不除去我们的痛苦。我认识一位像White的青年,「从小喜欢同性」,他看过医生、吃药、求人按手、赶鬼、认罪悔改都没改变,常常绝望得想自杀,他问:「老师,我是不是预定受咒诅的?」更叫我痛心的是,他不能对父母、牧师、辅导及周围许多的「属灵人」讲。「那将要灰心、离弃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当以慈爱待他」(伯6:14)。难道罪人除了耶稣外,再没有朋友了?有的都是约伯的朋友?

结语

  「凡等候祢的,必不羞愧」(诗25:2)。基督徒「遭遇苦难,被压太重,力不能胜,甚至活命的指望都绝了」(林后1: 18) 的时候,要求神给信心,好叫「这至暂至轻的苦楚,成就极重无双永远的荣耀」(林后4:17)。但他们等候的时候,也当互相安慰扶持:「你们要纪念被捆绑的,好像与他们同受捆绑,也要纪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内」(来13:3)。很多时候,神不一定直接除去苦难,而是藉著一个孩子拿出五饼二鱼,解决千人饿肚之苦;藉著四个朋友拆屋热诚,医好瘫子之病 (可2:3-12);藉著先知的呐喊,斥责制造苦难的人。今日教会制造的苦难恐怕还多过消除的苦难 (特别是美国的右派基督徒)。我们应反省、认罪并悔改。

(本文摘自康来昌牧师著作《当十字架变为十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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